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十七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教管中心,各民办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1〕46号),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发〔2020〕14号)和《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州教发〔2020〕14号)精神,决定开展我区第十七批(2022年春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18日。
二、申报条件
符合《重庆市开州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州教发〔2020〕14号)第三、四条相关规定的幼儿园均可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报表(附件1);
(二)办园资质类:办园许可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卫生评价报告、民办非企法人登记证、等级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收费备案。
(三)基本信息类:幼儿园基本情况、幼儿园教职工花名册及教职工资质证件、在园幼儿信息登记表(学籍登记信息)、在园幼儿信息汇总表。
(四)财务类:按国家相关制度规范建账的会计资料。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时所有证件都要验原件,收复印件。
2.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限内上交至区教委学前教育科416室,过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52612005。
3.凡材料审核合格的幼儿园,请对照《开州区普惠性幼儿园评分标准》(附件2),认真自查,于评审前填好《开州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基本情况表》(附件3)。
附件:1.开州区普惠性幼儿园申报表
2.开州区普惠性幼儿园评分标准
3.开州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基本情况表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