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大数据发〔2022〕14号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2年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库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大数据主管部门)、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大数据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数字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渝府发〔2021〕41号)和《重庆市数字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渝府发〔2021〕45号)等文件精神,打造“五十百千万”数字产业发展体系,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库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方向
(一)通信网络。物联网、5G、北斗导航、低轨卫星技术应用等领域研发及应用项目。
(二)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电子产品、生产制造、融合基础设施、限定场景示范应用等领域研发及应用项目。
(三)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和人工智能行业应用项目。
(四)先进计算。云计算、超级计算、人工智能计算、边缘计算等领域项目。
(五)数字内容。游戏动漫、数字视听、数字出版、网络直播、工业设计等领域项目。
(六)区块链。区块链在先进制造、智慧城市等领域研发及应用项目。
(七)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电商物流、金融服务、公共服务、创新创业及新兴细分领域互联网平台以及新零售、在线医疗、远程办公等新业态项目。
(八)网络安全。网络安全产品、网络安全技术和共性基础研究、网络安全服务等项目
(九)数据治理。在交通、医疗、养老、抚幼、就业、教育、旅游、文体、农业农村、水电气等领域的数据治理项目。数字规则、数据交易流通、数据基础前沿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项目。数据安全监管、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有关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建设主体。重庆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行政区域内。
(三)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且项目建成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以后。
(四)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研发投入等费用,研发投入以符合财税规定的研发支出辅助账为准。
三、项目征集程序及结果应用
(一)经自愿申报,各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市大数据发展局组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公布等程序,纳入2022年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库。
(二)2022年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采取先入库、后支持的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并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二)已入库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三)请申报单位于4月15日前将2022年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库项目申报书(附件2)报送至所在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初审并盖章;请各区县大数据发展部门于4月22日前将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库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XX区/县2022年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信息统计表(附件3)的扫描件(盖章的PDF文件)和电子稿(word文档)发送至对应联系人邮箱。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通信网络、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先进计算、数字内容、区块链、互联网平台、网络安全方向联系人:岳鑫,联系电话:023-67724377;材料报送邮箱:cqdsjfzjyx@163.com。
(二)数据治理方向联系人:尹国健,联系电话:023-67724896;材料报送邮箱:cqsjzyglc@163.com。
附件:1.申报范围
2.2022年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书
3.XX区/县2022年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信息统计表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2年4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3:2022年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库项目征集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