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高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2017〕184号)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范围主要是我区文创、五金、汽摩、锶盐、静脉、智能等六大主要相关产业领域,其他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也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拥有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专家;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较为完善;能够提供必要资金、场地和设备支持,维持工作室正常运行。
(二)高技能专家条件。身体健康;为人正派,学风严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每年在工作室工作6个月以上;领衔一个2~8人专家团队。
1. 评选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专家原则上具有某一职业(工种)高级及以上技能水平,同时具备以下部分条件:能够利用绝技绝活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题提高生产效率;培养一定数量技艺高超技能人才;发展、挖掘传统工艺并进行传承。
2. 评选区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专家原则上具有某一职业(工种)技师或相应技能水平,同时具备以下部分条件:能够利用绝技绝活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取得较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全面掌握和使用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攻克重大技术难题;在研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等方面做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培养取得明显效果;挖掘、传承传统工艺或在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取得成果。
此外,取得区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称号或在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等领域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人员亦可作为高技能专家申报对应层级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区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申报事项
(一)工作室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向区人力社保局申请(或经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由区人力社保局择优遴选。
(二)工作室建设数量
同一技能专家只能命名建立一个大师工作室。原则上同一单位在同一层级只能建立一个相同工种工作室,对于在本区拥有多个分支机构(分厂、分公司、子公司等)的大型企业,可将每个分支机构视为一家单位。
(三)工作室申报材料
1.《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拟命名专家1200~2000字事迹材料;
3.工作室申报报告,包括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工作室计划目标,本单位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4.拟命名专家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照片;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四、考核评估
区人力社保局对申报成功的工作室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并从合格的工作室中评选产生部分优秀工作室,符合上一层次工作室建设条件的优先推荐参评;考核评估“不合格”的,予以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降级或取消称号。
五、政策支持
对于通过评估建立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区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六、工作要求
(一)申报采取书面纸质申报,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并装订成册,于2022年4月29日前报至大足区职业技能鉴定所(区人力社保局西明楼214室)。凡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由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评选工作对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申报,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刘春燕、李昂
联系电话:43767592
QQ邮箱:903339047@qq.com
附件: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申报单位:
专家姓名:
工作室职业(工种):
工作室等级(区级/区级首席):
填报时间:
重庆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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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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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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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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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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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资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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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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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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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工种) |
职业资格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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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面积 |
工作室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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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名 专 家 获 奖 情 况 |
获奖项目及等级/排名 |
授予单位 |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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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室 其 他 人 员 情 况 |
姓名 |
年龄 |
职业资格等级 |
主要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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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专家主要工作业绩 (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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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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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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