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2年全市农机化工作要点的要求,2022年在全市推广水稻大钵体毯状苗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示范面积50万亩,其中永川区实施水稻大钵体毯状苗机械化轻简育插秧技术核心示范片面积1000亩,带动全区推广面积4万亩。为做好永川区2022年水稻大钵体毯状苗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永川区辖区内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
2.申报要求。项目在区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申报,并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申报核心示范片建设业主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2)具有较好成长性的水稻生产试验示范基地规模500亩及以上,具有一定的生产作业服务能力,农机装备动力150千瓦及以上;
(3)从事水稻生产,积极性高,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
(4)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企业运行良好。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实施内容
2022年我区拟开展水稻大钵体毯状苗机械化轻简育插秧技术核心试验示范面积1000亩,带动全区推广水稻大钵体毯状苗机械化轻简育插秧技术面积4万亩。主要开展技术培训、专家咨询研讨、举办机械化生产作业淙活动或田间日活动等;集成实用性,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通过开展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优化机械化生产工艺和装备,建成具有带动效应的示范基地。
(二)补助范围及标准
1、统一采购钵毯苗秧盘15.6万个,用于核心试验示范区及面上推广区域育秧补助。
2、1000亩核心试验示范区补助100元/亩,其中试验示范用水稻种子补助3万元(30元/亩*1000亩),肥料、农药补助2万元(20元/亩*1000亩),试验示范增加务工、田间监测记录人员务工5万元(50元/亩*1000亩)。
3、购置试验示范农机设备及配件补助2万(新购试验示范用农机具补助比例不超过购机价的50%)。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材料报送
(1)材料编写。申报业主组织人员按照文件相关要求编写项目实施方案,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和具体环节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实施方案加盖公章后上报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文件附件应包括:项目实施方案、主体或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报送时间。2022年4月8日前。
(3)报送方式。相关单位申报材料纸质件六套,并报送电子件一套。农机推广站联系人:吴修明;电话:13527334043;邮箱:307085140@qq.com。
2.其他事项
(1)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2)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
(3)本申报文件电子文档,可从重庆市永川区政府网下载。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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