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州农〔2021〕89号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发展产业项目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各相关单位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开州财农发〔2021〕1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支持集体经济培育及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请各镇乡街道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做好集体经济培育及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须是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为:乡村民宿、红色旅游等乡村旅游基地建设,果品、中药材、水产的产业配导基础设施及农产品初加工基地设施建设,单个项目财政投资不超过80万元。按照财政涉农整合
资金规定,申报项目须进入开州区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
三、建设时间
项目须在2021年12月底竣工。
四、利益联结
本项目资金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参照《关于健全完善扶贫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州农〔2019〕61号)文件要求,项目建设需在资金入股、土地流转、劳务就业等方面与脱贫户、边缘易致贫等农户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
五、相关事项
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组织项目编制申报工作,于2021年10月28日下午5:00前,将项目申报方案(样本见附件)以镇乡街道正式文件附项目申报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委604室,电子版传邮箱:1576840536@qq.com,逾期报送的视为放弃不再受理。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建设项目,下达建设任务。联系人:薛宪,电话:17318283032。
附件: 项目实施方案提纲样本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