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铜农委〔2021〕184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1年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
项目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有关业主单位:
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铜梁区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农委〔2021〕178号)要求,现将遴选2021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含农民田间学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内容及要求
(一)基地建成时间及性质
2020年前已经建成,自有产权或租用期超过5年,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经营加工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二)具有一定的规模
优质粮油生产示范基地面积200亩以上,优质蔬菜生产示范基地面积在100亩以上,优质水产养殖示范基地面积在50亩以上,优质经作生产示范基地面积在100亩以上,商品肉猪年出栏300头以上,商品兔年出栏10000只以上,蛋鸡存栏10000只以上,农业加工企业销售收入500万/年以上,其他行业规模参照执行。
(三)具有一定的先导性
1.优质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引进示范3—5个特优蔬菜新品种,每个品种示范面积不少于2亩,夏秋季叶菜类示范不少于1亩;化肥零增长,病虫草害绿色防控等。
2.优质经果生产示范基地。引进名优新品种新技术2个及以上,按无公害果品高产综合栽培技术进行生产及管理;果树亩产1000公斤以上,优质商品果率达80%。或者引进培育优质果苗20个以上,果苗优质率90%以上,纯度98%以上,年销量在200万株以上。(中药材参照执行)
3.优质水产养殖示范基地。主要养殖名特优等名优品种1个及以上,排灌设施齐全,亩产1500公斤以上,亩平纯收入5000元以上。
4.优质粮油生产示范基地。引进示范1-2个优质新品种,每个品种示范面积不少于100亩。采用机械化耕整土地、插秧、收割,统施配方肥,统防统治病虫草害等。
5.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农产品加工发展方向明确, 具有区域优势和特色;具有先进的加工技术不少于1项;辐射带动农民数量不少于50人;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财务制度健全,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依法纳税;环保达标。
6.其他农业产业先导性参照执行。
(四)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标准(现无需注册)
1.构建一个长期运行的科技协调工作站,由站长(校长)、技术负责人,农业科技辅导员构成;
2.明确一名农民田间(车间)学校辅导员;
3.以农民(工人)为中心、以田间(车间)为课堂,采取参与式、互动式培训。培训科技示范户(工人)50户(名),培训8次以上;
4.建立一个科学试验示范田(场)5亩或者具有相似的科学实验实习场地;
5.建立一个农业科学技术信息宣传栏(2平方米)。
(五)其他要求
1.树立规范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2.积极接待干部群众参观学习。
二、申报数量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含农民田间学校)7个。
三、项目完成时间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含农民田间学校)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
四、财政补助标准及使用范围
农业科技示范补助经费56万元。建设7个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补助8万元(含农民田间学校),其中基地建设补助5万元,用于购买种子(苗),鱼苗,农(兽)药,化肥,饲料,加工用农产品,试验示范设施设备物资,标牌制作等;每个农民田间学校建设补助3万元,主要用于课堂教学及实训,授课,学员和教师食宿、交通,教材,宣传栏制作,资料等。
五、申报资料
1.自愿申报,项目申报实施主体无不良记录,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三合一)、示范基地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培训教师(2名及以上)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如职称证书、教师证书等),实施方案2份,汇总表一份。
3.报送项目所在镇(街)初审,并由镇街出具项目推荐函后予以上报。
项目申报资料纸质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产业科6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83434721@qq.com。
六、资金管理要求
1.财政补助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
2.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结束后,通过镇级,区级验收合格和财务审查合格后,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七、申报时间
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4日18:00止。
联系人:产业科唐洪兵;联系电话:45695912,18996065063。
附件:1.2021年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示范基地
建设实施方案
2.2021年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基地项目
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
铜农委〔2021〕184号附件1铜梁区2021年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附件2 2021年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