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园区创建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农发〔2020〕6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江北区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一)规模效益突出。年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达5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品年销售收入原则上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70%以上;企业有盈利。
(二)企业管理规范。具有比较健全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体系和财务核算体系,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或HACCP等管理认证;食品生产企业主营产品已获得SC认证;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
(三)产品竞争力强。在同行业中技术处于领先水平;拥有注册商标所有权和使用权。
(四)绿色低碳环保。企业实现清洁化生产,有配套完整的环保设备,副产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内或市内同类企业先进水平。
(五)带动效果明显。通过自建基地或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建立了紧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效果明显。
(六)企业信用良好。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未被信用中国(重庆)列入“失信黑名单”。
二、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1.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书(见附件1);
2.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见附件1说明);
5.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农产品加工市级示范企业是我区2022年度乡村振兴工作的考核项之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宣传并组织辖区各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附相关要件,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2019-2021年已被重庆市农业农村委认定的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继续有效,不再申报。2019-2021年我区已认定为市级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有:重庆韩泰轮胎有限公司、重庆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城茶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兆隆食品有限公司、重庆隆发皮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光大时代乳业有限公司、重庆精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各拟申报企业,请务必在2022年3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件(一式两份)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委)5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1792172@qq.com)。区农业农村委将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把关并签署推荐意见,报市农业农村委审定。
(三)对申报成功的市级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市农业农村委及区农业农村委将实行动态追踪管理服务,在政策、资金、服务上予以大力支持。
联系人:周育桐,联系电话:67851812。
附件:1.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书
2.申报示范企业汇总表
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