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防范能力,根据重庆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渝府办发〔2021〕47号)以及《重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知发〔2020〕42号)、《重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知发〔2018〕81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度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项目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紧扣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等重点领域,对于2020年1月1日以来,为应对与国内外其他地区的企业之间发生的专利、商标侵权、确权与权属纠纷,实施或正在实施的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及纠纷处置项目,形成企业知识产权风险评议报告并有效处置纠纷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万元资助。
二、项目内容
承担单位在过程中应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 形成操作性好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方案。项目单位围绕知识产权风险应对和纠纷防控,依托相关知识产权法务、代理等领域专家团队,对知识产权风险案情要件、应对策略、证据鉴定及法律适用等开展分析处置,得出风险研判结论,形成具备较好操作性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方案。
2. 开展知识产权风险应对。根据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方案,项目单位开展实际发生的专利、商标侵权、确权等应对程序,进行诉讼、无效、调解或和解等,采取有效应对措施,获得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效果。
3. 提出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案例报告。项目单位在完成相关知识产权纠纷处置的基础上,归纳总结风险预测预警的经验教训,提出基于纠纷处置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案例报告。
4. 推动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成果应用。项目单位推动完善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制度,及时填补短板漏洞,如加强国内外专利及商标布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及风险防控体系等,提高项目单位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5. 推动形成高价值发明专利。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形成1件以上高价值发明专利,即符合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专利质量较高、价值较高的有效发明专利,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
三、申报条件
本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鼓励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联合申报,合作单位不超过2家。
(一)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重庆市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失信行为;
2. 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有较强的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项目需求,可为本项目实施提供相应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3. 同一项目未获得过我局其他项目的资金支持。
(二)合作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 拥有项目所需的知识产权专业能力、人力资源及项目经验。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属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报。
(二)形式审查。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项目形式审查,对申报项目单位的经营状况、承担能力等进行核实,对所有推荐项目进行审核把关,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三)专家评审。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项目立项。市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项目予以立项,签订项目合同书。
(五)评估验收。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月,期满后,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估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按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如知识产权服务委托购买合同、相关发票、纠纷应对有关文书等)顺序双面打印,简装成册,一式两份,同时提交pdf格式的申报材料电子档。
(二)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三)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项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项目。
(四)请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申报材料纸件和电子档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联系人:张秋娴;联系电话:67539940;邮箱:21979959@qq.com;地址:江北区五简路9号2413室。)
附件:1. 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及纠纷处置项目申报书
2. 项目推荐汇总表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