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乡振〔2022〕1号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号)以及《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2021年绩效考评情况,现将2022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计划
本次下达我区2022年第二批衔接资金共计18万元,资金为市级衔接资金,安排项目为北碚区2022年度雨露计划补助项目,具体内容为对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按照每年3000元/人给予补助。
二、加强资金项目监管
1.精准资金使用方向。本次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补助对象为辖区内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2.各街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该项工作抓实抓细,把好事办好。广泛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形式宣传“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相关政策,尤其要发挥驻镇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责任人的作用,进村入户宣传好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享尽享。
3.牢固树立衔接资金“高压线”的意识,时刻绷紧资金安全使用这根弦,按照《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肩负起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监管,不断强化资金使用效益。
4.认真落实衔接资金监管制度,坚持“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公示公告制度,通过媒体、镇务、村务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资金使用结果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三、其他要求
有关镇、村要组织力量,坚持公开透明、民主决策原则,认真排查,春季学期5月10日前报送相关资料,秋季学期于11月20日前报送相关资料。
联系电话:区乡村振兴局:68299861
派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6820410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北碚区2022年第二批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表
重庆市北碚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9日
附件:
北碚区2022年第二批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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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中央扶贫资金(万元) |
市级扶贫资金(万元) |
区级专项扶贫资金(万元) |
合计 |
责任 单位 |
绩效目标 |
1 |
北碚区2022年度雨露计划补助项目 |
18 |
18 |
区乡村振兴局 |
对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按照每年3000元/人给予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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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8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