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完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要求的农田宜机化改造任务,我县决定开展2021年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报原则
(一)建设内容
按照重庆市《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DB 50/T 795-2017)的标准对农田进行以下4种模式的改造:(1)地块互连互通;(2)旱地缓坡化改造;(3)水平条田改造;(4)旱地梯台改造。实施宜机化改造的土地要有较好的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基础,整治规模要求集中连片面积达50亩以上。
(二)申报主体及实施区域
实施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业生产大户等为申报主体。
实施区域:全县内具有较好的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基础,能集中连片面积达50亩以上,以带动贫困户的新型经营主体。
(三)申报条件
1. 业主有农田宜机化改造的积极性、自愿实施,有自筹资金能力,并且土地相对集中连片流转。鼓励整村、整镇(乡)、整域(地形区域)推进,能形成我县宜机化示范样板。
2. 持有土地流转备案登记证明;
3. 业主拥有或项目中有规划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智能机械;
4. 持有农户同意打破地界的签字证明或村委员会(社区)同意打破地界的审签意见。
(四)补助方式及标准
项目补助实行先建后补、差额包干补助,谁用地谁建设。补助标准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土地宜机化整治先建后补的通知》(渝农发〔2018〕148号)执行,地块自连互通每亩补助不超过1000元;地块缓坡化改造每亩补助不超过1500元;水平条田化及坡地梯台式改造每亩补助不超过2000元。
(五)绩效目标
改造之后实现100%的地块机器能自如穿梭作业、100%的农作物机械操作能及的“双百”目标;平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2%以上;较改造前节约成本20%以上;较改造前提高农业生产效率20%以上。
二、申报评审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开、评审、公示、上报”程序,由业主申报、所在村委会核实、乡镇审核同意并择优推荐上报,县级评审公示,确定实施主体。
三、项目要求
实施主体要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对规划区域进行作业设计,具体按照《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重庆市地方标准DB 50/T 795-2017)的要求实施。
四、填报要求
请按照要求,认真、准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申报汇总表》。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项目申报汇总表》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五、装订要求
材料实行双面打印、单个项目简单装订。
六、报送方式
将《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汇总表》纸质件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以及相应的资质佐证材料于2021年7月22日17:00前,报送到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云霞,联系电话:56510926,18696851001。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第二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备案汇总表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土地宜机化整治先建后补的通知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