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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滋蕙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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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最高补助11万元
发文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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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滋蕙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9-01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滋蕙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我区2021年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滋蕙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对象是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以下范围学生可申请滋蕙计划资助:

(一)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

(二)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

(三)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家长(父母其中一方)属于财政供养人员、国企职工、村(社区)五职干部原则上不能享受该项目资助。

二、资助标准

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三、资助资金分配

我区项目资金总额为11万元。依据2021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情况,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白马镇6500元、白云乡2000元、沧沟乡5000元;大洞河乡1500元、凤来镇4000元、凤山街道8500元、芙蓉街道8500元、浩口乡2000元、和顺镇3000元、后坪乡2500元、黄莺乡2500元、火炉镇9000元、江口镇6000元、接龙乡2000元、庙垭乡4000元、平桥镇5500元、石桥乡3000元、双河镇3500元、桐梓镇4000元、土地乡2500元、文复乡2500元、仙女山街道3000元、鸭江镇6000元、羊角街道6000元、长坝镇4000元、赵家2000元。

四、资助对象的确定及材料报送

(一)资助对象确定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分配资金指标内确定资助对象。

2. 分配资金指标要足额使用完毕,不得出现余留现象。

(二)工作流程

1.学生申报

2021827日前,符合本文“资助对象及条件”的学生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完成申报。申报时,需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银行卡(如学生无银行卡,则提交学生家长或直系亲属的银行卡)原件(受理单位审验原件,提取复制件1份),领取并填写《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见附件1)。

2.资助对象确定

按照本文的“资助对象确定原则”确定资助对象,且要通过会议形式确定,确定结果要得到公认。

3.材料报送

831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项目申请表》(原件1份)、学生本人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银行卡(复制件各1份)、《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见附件2),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中《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徐军,电话:77722741,电子邮箱478668044@qq.com

4.资助对象审核公示及资助金兑付

由区教委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并开展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9月上旬通过银行打卡形式,将资助金发放到资助对象手中。

五、工作要求

由于项目资金有限,各单位要把有限的资金落实到真正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同时要向未能享受到资助的学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鼓励和倡导各乡镇(街道)筹集经费,开展辖区内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帮助他们解决上大学难问题。各单位自筹经费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情况,请函告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 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

      2. 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2021819


附件1

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

本人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录取院校


院系专业


录取学历

层次

¨本科¨专科

录取院校

位置

¨省内¨省外

家庭

情况

申请类型

¨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其他

人均年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乡镇(街道)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意见及公示结果:

负责人签名:(公章):










































附件2

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

乡镇(街道)(盖章):                

序号

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毕业学校名称

毕业学校类型

录取院校名称

录取学历层次

录取院校位置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填表说明:

1.“编号”从1开始,依次为2、3……,依此类推。

2.“毕业学校类型”只能填写“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录取学历层次”只能填写“本科”或“专科”,“录取院校位置”只能填写“市内”或“市外”。

3.“户名”、“开户行”要按“......银行......支行”格式填写,连同“账户”务必准确。

4.“毕业学校类型”只能填写“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录取学历层次”只能填写“本科”或“专科”,“录取院校位置”只能填写“省内”或“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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