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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乡村休闲农业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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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最高补助100万元
发文单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1-08-30
项目详情
申报详情

各镇街、区内各农业企业:

为积极推进我区乡村休闲农业的发展,延长产业链和提升价值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就2021年乡村休闲农业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该项目申报主体为巴南区辖区内经营的农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必须于202011日之前成立且在巴南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以工商执照登记的成立日期为参考依据)。

(二)农业企业流转土地规模达到150亩及以上、网上宣传点击量超2000万次/20208月至20217月)、实际接待量超10人次/20208月至20217月)

(三)应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能力、项目资金自筹能力100万元以上、有项目建设与经营管理能力,没有不良行用记录。

(四)产业发展符合国家政策,合法用地,环保达到相关标准。

(五)申报的项目需具有独特的资源,例如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等。

(六)优先扶持2020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和2019-2020新增加的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

三、扶持环节

主要乡村休闲农业发展中直接相关的配套设施等环节。

四、补助额度

单个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农业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通过评审的项目均纳入股权化改革管理。

五、报送资料

农业企业需提供的资料:项目实施方案、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土地使用证明(由项目所在镇街和相关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土地租赁、环保部门出具的意见或证明材料、自筹资金来源证明、项目产品涉及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书、绿色、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若现有产品为相应产品的项目)、新技术、新工艺证明材料、签定的种植养殖合同或协议、相关证明材料(QSHACCPGMPGAP等,龙头企业证书,商标注册证书及获得国家、地方著名商标等证书,企业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

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和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六、其他要求

(一)不予受理的事项

1.申报主体有拖欠土地租金、农民工工资等行为。

2.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入监管黑名单的农业企业。

3.同一项目、同一申报主体也不得多头、重复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不能即申报贷款贴息项目又申报财政补助项目,只能申报一类项目。

(二)时限要求

项目资料用A4纸印刷装订成册(不宜使用塑料封面和塑料夹装订)一式2份,并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件)于202197日前报送至区行政中心1号楼809,邮箱发送至505044345@qq.com。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附件:2021年乡村休闲农业项目申报表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830

(联系人:马鸿鹏,联系电话:66211558


  

附件

2021年乡村休闲农业项目申报表

填报单位(镇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推荐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计划投资(万元)

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实施单位

是否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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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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