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区内各企业:
为促进威海临港区外贸创新发展,努力实现外贸稳定增长。区商务局按照《关于鼓励使用外资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扶持意见》(威临港管发〔2021〕7号)的政策
要求,将开展2021年区级外贸1-3季度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条件
在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工商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和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社会信用体系良好,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的企业。
二、支持内容
对区内企业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发生的符合资金扶持政策的项目给予支持。
三、其他要求
请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1年12月2日之前报送至区商务局外经贸发展科,每个项目按照顺序整理后单独装订成册,证明材料需审核原件,申报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装订好后盖骑缝章。
联系人:殷广青,褚岩松;联系电话:0631-5581996。
附件: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使用外资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专项资金申报方案.doc
威海临港区商务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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