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青岛市商务局 > 政务公开 > 重要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5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商务局,青岛自贸片区航运物流部,高新区经发部: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183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150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5〕2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尽快完成申报材料初审汇总工作,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前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报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
青岛市商务局
2021年10月25日
(全程业务服务监督电话:85910273、85918126)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