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申报详情

各企业:
根据青岛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园区培育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面向蓝谷驻区企业,征集新材料领域园区培育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要求
1.项目具体承担单位应为在蓝谷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对于当前承担高企上市培育库在库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企业,不受该在研项目限制,可继续申报园区培育计划。
2.单个项目申报市财政科技资金支持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应匹配自筹资金,市财政支持资金占比不超过50%。
二、注意事项
获得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且在2022年之前仍在执行期内的不纳入征集范围。
三、申报材料
请项目建议单位将申报指南(指南编制模板详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四份)于11月12日下午16点前报送至青岛蓝谷管理局科技创新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lsggkcz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申报指南编制模板
青岛蓝谷管理局科技创新部
2021年11月11日
(联系方式: 周聪聪 李季 67722985 677229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