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持续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根据聚焦市委 “一一二四六五”工作思路和“一二三”奋斗目标, 2022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征集年度市本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为青州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科研、开发项目能力和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组织(或部门)。
2、申报单位必须拥有项目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以产学研结合方式联合申报的,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及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
3、项目必须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或建有技术创新平台,有固定研发场所及研发辅助账目;企业研发投入占比原则上不低于4%。
4、申报单位在环保、纳税、安全生产、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并按约履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合同。
5、申报项目必须符合“2022年青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的领域和方向。对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支持。
6、已获得省、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
7、优先支持有技术交易、纳入创业人才发展成效统计和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须知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审核单位资质和申报材料的内容,确保单位具备项目实施条件,保证申报材料内容和附件真实可靠,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不预评审。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一年,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已立项市本级科技计划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潍坊市、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
1、方式和内容:自青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并如实填写《青州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报书》(附件2),提报纸质版一份,同时提报电子版。
2、时间和地点:项目申报截至时间为4月30日;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4月25日—4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点为市科技局(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439房间)。
联 系 人:张芬 李秀伟
联系电话:0536-3822745
青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