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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岳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岱岳区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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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 发布地区:山东省/泰安市 发布日期: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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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岳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岱岳区科技创新 “揭榜挂帅”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1 15:28 浏览次数:

各镇(街)科委、各园区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岱岳区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泰岱科字〔2021〕13 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八大产业体系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区域内产业链创新难题意见基础上,凝练形成了《2021年岱岳区科技创新 “揭榜挂帅”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现将“揭榜挂帅”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为技术攻关类和成果转化类。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本次项目申报均以指南中的项目为单元进行申报。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岱岳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生产经营有序、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且为项目实施的执行主体。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中项目确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要求,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覆盖指南中更多的研究内容,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申报项目研发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或其他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同一个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每个项目揭榜金额约500万元左右。牵头申报企业,应对研发费用进行有效归集,其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应当不低于3%,若项目区拨财政资金未达到申请资金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通过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项目经费预算中须包括项目参与单位的预算。

(四)本次项目按揭榜制方式进行组织,鼓励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共同参与项目揭榜,鼓励项目实施与人才培养引进、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鼓励具有合作基础的市内外单位作为参与单位共同揭榜。参与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牵头单位须对参与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联合申报时,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区拨财政资金和自筹经费)。

(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六)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2021年只能牵头或参与申报一项重大专项项目。

(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项目实施期截至2024年11月30日。

(八)牵头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牵头申报企业自行承担。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三、申报流程

各镇街、园区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申报书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五份)、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于11月12日前统一报送区科技发展服务中心(区政大楼E607)。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8562577

 

附件:

1、岱岳区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指南

2.泰安市岱岳区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

3.项目推荐汇总表(主管部门).doc

附件1岱岳区2021年度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指南.docx

附件2申报书.doc

附件3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岱岳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岱岳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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