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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菏泽市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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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 发布地区:山东省/菏泽市 发布日期: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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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开发区新农办、高新区社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促进农业生产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发展,推动科教兴农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按照市农业丰收奖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要求,现就2021年菏泽市农牧渔业丰收奖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必须是有计划、有组织实施两年以上,选用优良品种,技术先进适用,能够大面积应用于生产,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显著,2020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计划指标,并通过县区以上农业部门验收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每个项目全套材料装订成册,报送3份。材料名称及装订顺序如下:菏泽市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书(见附件1);主要完成人情况表(见附件2,须原件);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见附件3);成果应用证明(见附件4,须原件);《菏泽市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填写说明(见附件5)。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统一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于7月23日前,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丰收奖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材料,实事求是地填写推荐意见。需要注意的是,各县区农业部门或市直有关单位的推荐意见不能推荐奖励等次。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组织申报材料,项目完成人中,县级以下(含县级)科技人员不得少于60%,其中乡镇和村级科技人员应占30%以上。每个项目完成人年度只可申报一项成果。所有完成人要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三)申报丰收奖的单位或个人,应保证申报材料内容翔实。对项目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项目评奖和获奖资格,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有关人员两年内不得申报市及以上农牧渔业丰收奖。

联 系 人:邵伟静

联系电话:5622297

邮箱:hznykj@163.com

附件:1.菏泽市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

2.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3.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4.菏泽市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应用证明

5.《菏泽市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关于申报2021年菏泽市农牧渔业丰收奖的通知(1).doc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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