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区域主导产业集群的通知
信息发布日期 : 2022-03-30 信息来源:市工信局
德工信发〔2022〕33号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发展部、发展服务部:
根据《德州市支持新型工业化强市20条意见》,就2021年度区域主导产业集群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我市“541”产业体系中高端装备、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医养健康、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纺织服装、特色轻工、新基建十大产业等重点领域以及各县(市、区)优势产业。
二、补助标准
支持县(市、区)主导产业实现高端化、链条化、差异化发展,对集约程度高、创新能力强、两化融合程度高且发展潜力大的年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的主导产业集群,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申报条件
1、集约程度显著。2021年营业收入≥100亿元,单位工业用地平均投资强度≥2250万元/公顷(投资强度=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总用地面积);单位工业用地平均营业收入≥2250万元/公顷。主导产业收入占产业集群营业收入比重≥60%。产业规模和水平处于省内同行业前列。
2、创新能力较强。2021年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集群生产总值比重不小于3%,拥有一批高端领军人才和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3、资源节约效果显著。2021年完成国家、省、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处于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省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4、两化融合程度较高。信息基础设施完善;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主要环节信息化应用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5、发展潜力大。经过未来2年的培育,主导产业集群营业收入达到260亿元以上。
四、申报材料
1、主导产业集群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
2、产业集群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产业集群发展现状及优势。包括现有基础、主要条件达标情况、有利条件、制约因素,对县(市、区)乃至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就业、环境保护、人文环境的影响分析等。
(2)产业集群发展目标。产业集群应从产业、创新、品牌、机制模式等方面,制定2022-2023两年每年的目标及到2023年要达到的总目标。指标应易量化、可考核,既反映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情况,也突出产业链条配套发展情况等。
(3)财政资金重点使用计划安排。
(4)土地利用情况。
(5)节能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情况。①产业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概况。②节能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的创建目标。
(6)创新能力。①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强度。②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设情况。③企业技术中心创建情况。④集群企业近三年以来获得科技进步奖情况。⑤规上企业研发活动、研发人员、发明专利、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等。
(7)产品质量与品牌建设情况。①品牌竞争力情况。②品牌培育能力等。
(8)安全生产情况。
(9)两化融合情况。
(10)配套服务设施情况。
(11)所在地政府支持情况。包括相关保障措施及部门职责分工。
(12)相关附件:①主导产业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业中处于前列的说明材料。②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试点或研发机构的批复复印件。③市级以上重大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④所拥有的国际知名品牌、国内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的证明材料。⑤有关节能环保、安全生产达标方面的证明材料。⑥有关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职业教育或专业培训机构设立的说明或证明文件等。⑦能够证明主导产业集群所在地对产业集群支持的政策文件。⑧根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等。
3、资金项目(称号)承诺责任书(附件2);
4、其他相关材料。
五、其它要求
1、每个县(市、区)限报1个主导产业集群。已认定主导产业集群的县(市、区)本次不再申报。
2、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数据以各级统计部门和职能部门公开数据为准。
3、申报和评审方式。请于2022年4月8日前,将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联合申请文件及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报市工信局(纸质5份、电子版2份)。对申报的主导产业集群,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答辩,根据答辩情况由专家打分确定,择优列入支持范围。
联 系 人:戴元滨,
联系电话:0534-2687102,
公务邮箱:dzsgxjghyjgk@dz.shandong.cn
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