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在科技创新推动海洋产业发展中作出的贡献,依据《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奖励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前期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类、管理与公共服务类)推荐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产业创新发展类)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山东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在海洋领域创新能力和绩效突出。技术创新体系完善,创新机制灵活有效,科技创新投入连续三年持续增长,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取得较好成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三)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成效显著。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模式等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引领带动作用明显。在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中,辐射带动作用突出、规模效益显著,对提升海洋产业竞争力、推动产业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五)社会信用与运行状况良好。遵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秩序,自觉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运行良好,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显著。
(六)凡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省级以上同类科学技术奖及其他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的单位,不再推荐。
二、推荐方式
(一)市级海洋主管部门可直接推荐;
(二)山东省海洋发展研究会、山东省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理事单位,市级及以上学会和协会可直接推荐;
(三)3人及以上山东省海洋发展研究会、山东省海洋工程咨询协会常务理事可联合推荐。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材料
1.推荐单位正式公函或3人及以上常务理事的推荐函。
2.《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
3.《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推荐书》及附件装订成册(不加封皮),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
4.电子版(光盘)1份。包括:推荐书及附件成册材料(pdf格式)、推荐书(word格式)、推荐项目汇总表(word格式)、推荐公函或专家推荐函(pdf格式)。
(二)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材料严格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单位应在推荐函中说明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
四、报送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9月30日。
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21年10月10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寄至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奖励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寄送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252号嘉尚青庭1号楼314室
联系电话:办公室 18563955969
于倩倩 18661677859
附件:
1. 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产业创新发展类)推荐书
2. 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奖励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