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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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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 发布地区:山东省 发布日期: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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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山东省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鲁广电字〔2021〕127号),现将申报2021年度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资金(以下简称“精品资金”)扶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青岛市,下同)依法设立满1年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制作播出机构或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遵纪守法、信誉良好、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财务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申报主体应为申报项目的立项备案方或第一出品方、主要制作方,并作为项目唯一申报方。

二、申报项目类别和条件

(一)申报项目类别

广播电视节目(新闻类、文艺类)、电视纪录片(含理论文献电视片,下同)、电视动画片,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含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网络微短剧、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片、网络专题片、微电影、短视频,下同)。

(二)申报项目条件

申报项目须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0年获得国家级奖项或扶持的广播电视节目(新闻类、文艺类)、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

2.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期间,在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或依法设立的网络平台首播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国产电视剧、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

3.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期间,在依法设立的网络平台首次上线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与网络微短剧原则上应为山东立项通过,并具有相应版权或授权;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片、网络专题片、微电影、短视频应为山东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制作,并具有相应版权或授权。

4.2020年列入国家或我省重点选题创作规划,或由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推动实施,并进入实质创作阶段的重点项目。

已获得省级财政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上年度已获影视精品资金支持的项目,本年度不得再行申报。

三、申报项目内容要求

申报项目应导向正确,内容健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做到制作精良,具有较高的艺术性。重点推荐以下方面的作品:

(一)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党和国家大事创作的作品。

(二)聚焦党史国史军史、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聚焦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作品。

(三)讲述疫情防控先进事迹、歌颂战“疫”英雄、宣传战“疫”精神等题材的作品。

(四)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主题创作的作品。

(五)展现“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进展成效的作品。

四、申报程序和数量

(一)申报程序

各市负责本辖区申报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审核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材料整理汇总,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文件中应注明已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按照申报项目类别报我局。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影视传媒集团、山东互联网传媒集团等省级单位的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后,按照申报项目类别直接报送我局。

(二)申报数量

电视剧、网络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电影项目申报数量,由申报主体根据实际制作播出数量进行申报;电视纪录片项目申报数量,省属各有关单位不超过5个、济南市不超过4个、其他各市不超过3个。其他网络视听节目申报数量,省属各有关单位不超过40个,济南市不超过30个,其他各市总量不超过20个,各类别申报数量根据各地市实际情况保持总量不变调剂使用;2020年获得国家级奖项或扶持的广播电视节目(新闻类、文艺类)、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不占用申报名额。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品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所辖制作播出机构,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统筹做好本辖区、本单位项目推荐和申报工作。

(二)各市、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最优秀作品推荐申报上来,激发制作单位创作生产热情,全面提升申报作品质量。省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审核、评估,根据作品质量及播出效益情况评估赋分,对优秀作品给予资金支持。

(三)请按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要求按项目类别分别报送项目联系人,电子版同时发送电子邮箱(视频除外)。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以中国邮政邮戳或邮件系统记录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通知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列入“异常名录”,取消申报主体下一年度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惩戒问责。

广播电视节目(新闻类、文艺类)、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项目申报联系人:周琛、路鹏,联系电话:0531-81306786,电子邮箱:sdgdxcglc@shandong.cn。

电视剧项目申报联系人:沙金,联系电话:0531-81306695,电子邮箱:sdgddsjc@shandong.cn。

网络视听节目项目申报联系人:李玉建、郭亚丹,联系电话:0531-81306677  81306768,电子邮箱:sdgdwlcba@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清单.docx

    2.2021年度广电精品资金项目申报表.docx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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