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西安市清洁取暖示范项目摸底工作的通知》,现在区内开展清洁取暖示范项目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征集类型
(一)热源清洁化项目
类型1: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中深层地热能供热项目、污水源热泵供热项目、地源热泵供热项目、空气源热泵供热项目等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
(二)建筑能效提升项目
类型2: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采取高性能围护结构、高效机电设备以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技术手段,显著提升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能效水平。
(三)农村学校低碳清洁取暖项目
类型3:农村学校低碳清洁取暖项目。在采取建筑节能改造大幅提高建筑能效、显著降低建筑采暖需求的基础上,采用空气源热泵等清洁取暖方式对热源进行改造,实现低碳清洁取暖。
享受过西安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第一批和第二批示范项目奖励资金的项目不在此次摸底范围内,请勿报送。示范项目奖补标准根据项目征集情况确定。
二、报送项目要求
(一)区域范围
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高新区全区范围内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供热项目。
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高新区城镇范围内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项目。
农村学校低碳清洁取暖项目。高新区农村地区公立学校项目,同一所学校可申报多栋单体建筑。
(二)时间要求
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项目开工时间不应早于2018年1月1日,未完工项目应承诺项目竣工时间不晚于2022年11月15日。
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开工时间不应早于2018年1月1日,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通过按照《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进行评价的超低能耗建筑设计认证。
农村学校低碳清洁取暖项目。项目开工时间不应早于2018年1月1日,新策划项目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可研批复,未完工项目(含新策划项目)应承诺项目竣工时间不晚于2022年11月15日。
(三)效果要求
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项目应采用可再生能源供热,系统性能稳定,供热技术适应西安地区资源、气候及经济条件。
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新建超低能耗建筑应符合《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中关于超低能耗建筑的相关指标要求。
农村学校低碳清洁取暖项目。低碳清洁取暖项目开展节能改造和热源改造效果2项工作,在节能改造方面,每所学校应至少有1栋单体建筑改造后达到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准,其余建筑改造后达到建筑能效提升30%以上效果;在热源改造方面,全部改造实施后,学校取暖二氧化碳排放量需降低30%以上(通过第三方评估)。
三、项目报送流程
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申报单位填写《西安市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信息表》(附件1),并报送高新区发改商务局。
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申报单位填写《西安市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信息表》(附件2),并报送高新区交住建局。
农村学校低碳清洁取暖项目。申报单位(校方)填写《西安市农村学校低碳清洁取暖项目信息表》(附件3),并报送高新区教育局。
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尽快开展相关资料信息报送工作,于10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分别反馈高新区发改商务局、交住建局和教育局。
附件:1.西安市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信息表(申报单位填写)
2.西安市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信息表(申报单位填写)
3.西安市农村学校低碳清洁取暖项目信息表(申报单位填写)
联系人:发改商务局 赵绍霖 81162256 13864154988 1007948487@qq.com
交住建局 钞海波 81150206 15829673150 804424657@qq.com
教育局 汤献策 88333631 18092160528 357600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