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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平原县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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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平原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地区:山东省/德州市 发布日期: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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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平原县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公告

来源:平原县科技服务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13

为切实组织好2021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扶持方向

围绕我县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重点支持科技中小企业新旧动能转换新兴产业培育的核心关键共性技术。项目研究内容符合自主创新要求,创新点明确,预期能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明显经济效益,或具有较强的产业化应用前景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主体

平原县内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设立1年以上(2020年10月10日前工商注册),并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投入。企业已投入项目建设资金500万元以上且2020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

(二)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县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2位)同期参与承担的县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三)以前年度已立项的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无重大突破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级计划;已承担尚未验收(结题)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或自然人原则上不能再次申报科技计划项目。

四、申报方式

县级科技计划项目采用书面申报方式,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并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

五、申报时间

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材料由县科技服务发展中心负责受理。

联系人:杜令燕,联系电话:4212305,邮箱:dulingyan@dz.shandong.cn。

 

附件:平原县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

平原县科技服务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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