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各有关企业、专利权人:
根据《威海市市级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威财工﹝2019﹞1号)、《威海市市级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威市监发〔2019〕86号)和威海市市场监管局通知(见附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威海市2021年度市级专利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
(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三)企事业单位首件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四)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
(五)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利息、专利评估分析费和保证保险费;
(六)年度内(2020年参加考试)考取专利代理资格并在我市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个人的资金补助;
(七)获得中国专利奖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各申报主体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等失信失范企业,记入“信用负面清单台账”,并取消其3年内申报各级专利专项资金资格。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威海市市级专利专项资金2021年度申报指南》(附件1)。
专项资金管理和拨付
专项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审核工作结束后,报威海市市场监管局研究确定,形成资金分配方案报威海市财政局,由威海市财政局向各区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四、具体工作要求
请按照通知和《申报指南》的要求,于8月28日(列为第一批)和9月10日(列为第二批)前将材料(具体请见指南和附件)报送至乳山市市场监管局411室,电子版汇总表请发送至rsscjgjzxzscqk@wh.shandong.cn。根据威海市市场监管局通知要求,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晓
联系电话:0631-6665008 18863110328
电子信箱:rsscjgjzxzscqk@wh.shandong.cn
附件:
附件.rar
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