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7号)、《关于印发 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关于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发〔2020〕56号)的要求,于2021年8月16日至11月30日受理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一、申报条件:
1、在周村区行政区域内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等实现灵活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同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其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只缴纳其中一项的,按每年1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
3、《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4、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可容缺,需提供毕业证书编号)
可进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zibo.gov.cn/)提交申报材料或报送至灵活就业地所在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进行申报。
各镇(街道)人社所联系电话如下:
丝绸路街道办事处人社所:0533-7878826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人社所:0533-7867952
永安街街道办事处人社所:0533-7867782
大街街道办事处人社所:0533-6435018
城北路街道办事处人社所:0533-7867729
南郊镇人民政府人社所:0533-6060062
王村镇人民政府人社所:0533-6698022
北郊镇人民政府人社所:0533-6584033
附件:
附件1:周村区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docx
附件2: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docx
周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