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工信技〔2021〕21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企业须在潍坊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满足《通知》中的企业基本条件和人选基本要求。
二、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由企业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和人选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当地税务部门意见后,于2021年10月1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材料
为县市区推荐文件、纸质版申报书、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PDF及Word版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刻录光盘)。
三、涉密材料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四、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科 联系电话:8090518 8867921
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 联系电话: 8879161 8879060
电子邮箱:wfsjxwjsjbyzbk@wf.shandong.cn
附件: 1.关于开展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
3.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申报书
4.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推荐汇总表
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9日
附件2: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申报书.doc
关于开展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