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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5G、人工智能场景示范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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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即墨区工信局 发布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发布日期: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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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功能区经贸办、经发办:

      根据《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工信规〔2020〕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工作,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5G、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智能软硬件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三)符合“5G十佳场景示范”“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评选标准;

      (四)申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

      二、奖励标准

      遴选“未来城市”场景示范项目,面向智能软硬件投资500万元以上的5G、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分别开展年度“十佳场景示范”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十佳场景,按照智能软硬件投资额的10%,给予项目申报主体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除外)。上述资金,列入2022年度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预算。

      三、申报材料

      (一)青岛市5G ∕人工智能场景示范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三)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四)项目购置智能软硬件的支撑材料(包括明细表、发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申报主体请于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前将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附PDF版和Word版光盘)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科(宁东路166号科创中心D507室),电子版(盖章文件需提供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jmsxxcyb@126.com)。

      (二)区(市)初审。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

      (三)市级审核。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对区(市)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进行5G、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评选,并进行项目查重、核定奖补企业和奖补额度。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市、区(市)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专家做好现场核查、绩效目标制定、评估等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资料。已获认定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企业如获得政策支持,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和宣传推广工作。

      (三)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青岛市财政局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未尽事宜,以《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工信规〔2020〕3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查重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青工信字〔2021〕27号)为准。


      附件1:青岛市5G、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遴选标准(试行)

      附件2:2021年度5G、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汇总表

      附件3:青岛市5G∕人工智能场景示范项目申报书

      附件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青岛市即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0日

      (联系人:张妮,联系电话:66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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