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经发局,省黄三角农高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要求,按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
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推荐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的企业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写要求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市属企业可直接报送。
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工信局(经发部、经发局)在2018-2020年已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今年申报企业中推荐企业申报,市属企业可直接报送。
三、其他工作要求
申报国家或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单位统一按照《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附件2)编写。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工信局(经发部、经发局)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推荐工作,于6月24日(星期四)前将推荐文件(附推荐企业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光盘由推荐单位汇总为一张,推荐企业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306503,电子邮箱:fgjjfzk@dy.shandong.cn。
附件:1.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附件1: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docx
2.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附件2: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docx
3.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
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