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荣成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按照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部署,结合年度工作重点,根据《荣成市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荣科字[2020]3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荣成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和方向
1.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着眼前瞻性布局,围绕新旧动能转换战略布局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重点突出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前沿先导技术研发。
2.支撑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围绕项目、平台、产业一体化布局,优先支持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优先支持国家、省人才计划中领军人才主持或参与的研发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主体实施的项目。
3.助力新旧动能转换。聚焦“四新”“四化”发展需求,围绕“十大产业链”,立足全市重点园区、产业集群布局,以优化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目标,重点支持工业、农业和社会领域的技术创新,形成一批技术含量高、特色鲜明的产业链,推动产业集群向技术链、产品链、价值链高端发展。
二、申报重点技术领域
(一)工业领域:
食品加工、机械制造、船舶及海工装备、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
(二)农业和社会领域
现代高效农业、医养健康、环境保护、消防应急、安全生产等领域。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荣成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具有较好的人才、平台等科研条件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知识产权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信用等级必须达到A级以上。
2、申报项目符合各级产业发展政策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要,符合申报重点技术领域指南,创新水平居国内本行业本领域前列,目标产品具有产业带动性和突出的社会公益性。不支持规模化量产、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
3、申报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社会公益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需形成知识产权申请或授权。
四、申报要求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1)主持的项目有逾期未结题的;(2)主持的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3)各级党政机关公务人员;(4)被各级部门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
2、同一单位、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科技计划立项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3、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如有特殊情况超过3年的,请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材料中说明。
五、申报管理程序
1、申报程序:(1)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填写《荣成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上报申报材料。(2)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公示、立项:①市科技局按照项目技术所属领域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②专家根据申报书和《荣成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立项评审表》(详见附表),对申报项目进行打分;③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在综合审议基础上提出立项方案和资金扶持额度,报市政府审批后公示;④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局组织立项项目承担单位签订《荣成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任务书》,本次立项项目为政策引导类项目,无财政资金扶持,列入科技局入库重点支持项目,将在今后对上项目申报、惠企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2、管理程序:项目执行期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每年12月底前形成项目实施年度工作报告报市科技局。项目实施期满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向市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延期验收申请。延期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3、认定材料: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会计报表、创新平台批文、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留存)
六、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请于11月10日前,将一式三份纸质版申报材料(加盖公章)、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盖章PDF版)报送荣成市科学技术局资源配置科。
邮箱:rc7592175@wh.shandong.cn
联系人:梁军妮 袁京荣
联系电话:0631-7592175
荣成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