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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推荐2021-2022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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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 发布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发布日期:202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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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全省科技计划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1-2022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采取按年度分批、直接补助方式,重点支持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四类项目。具体支持方向和条件见附件1,其中基础研究项目由省科技厅在通过网评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中择优遴选,本次不接受公开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较好的人才、平台等科研条件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地方政府、园区管委会等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实施主体。项目负责人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二)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同一单位、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他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企业承担的项目总投入中应有2倍以上于引导资金的自筹资金,优先支持自筹经费投入比例高的项目。

(三)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具体实施周期在立项时明确。项目立项后实际资助额度低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自行筹集。

(四)项目实施应有利于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助推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项目绩效目标应突出科技成果转化数量、促进科技投融资金额、新增在孵企业、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培训从事技术创新服务人员(人次)、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人次)、培训和指导农业科技服务(人次)等指标。市科技局将根据绩效目标分解遴选项目,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组织申报。市科技局负责受理济南市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和省属驻济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的项目;部属高校、中央驻济科研院所,可自行向省科技厅推荐。本次遴选推荐全程依托济南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进行,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企业)先行编写项目申报材料,待系统后台调整完成后在线填报,(系统预计于7月20日开通,以另行通知为准),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25日24: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计划类别请选择“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主管部门请选择章丘区科技局(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也需选择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

(二)审核推荐。我区将择优在系统内予以审核通过,推荐至市科技局,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26日12:00。

(三)评审推荐。市科技局组织异地专家网络盲审,在推荐名额内择优遴选,推荐至省科技厅。

(四)材料报送。获得推荐的项目于8月2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书》(含相关附件,胶装一式四份,首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送至区工信局(科技局), 科技创新基地送至科技创新科(7069室)、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送至人才管理科(706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推荐项目汇总简表》《推荐项目汇总详细表》《项目申报书》(word+盖章pdf版)至邮箱jnzqgxjkjcxk@jn.shandong.cn,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创新处  66777039

申报咨询:

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科技创新科83236710、83767268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人才管理科83214212、13854172088

附件:附件1  2021-2022年度项目支持方向.docx

附件2  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3  项目汇总简表.docx

附件4  项目汇总详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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