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提质增效作用,推动“十四五”商务高质量发展良好开局,我们研究制定了《2021年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6月15日前
二、支持方向
2021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等重点商务工作。根据年度资金使用方向,第二批项目主要包括:
1、电子商务发展;2、国际美食集聚区;3、餐饮住宿业连锁经营;4、再生资源(旧货)回收;5、城乡智能高效配送;6、智慧菜场建设;7、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8、茧丝绸发展等事项
三、支持方向及标准
采用事后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保险保费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
及标准见《申报指南》。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材料原则上通过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提交(商务部另有要求、申报资料难以扫描上传等情况可依据该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方式提交),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登录。项目申报单位在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注册后登录。项目申报使用管理手册可在“使用帮助”栏目中下载查看。
(二)在线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规定填写申报材料,其中,附件13、附件14、附件15为所有项目的必报材料,可在线填写、保存和下载;其余对照《申报指南》
中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准备,并按规定格式上传。
(三)在线初审。属于区县级项目的,申报材料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转报市商务委;属于市级项目的,项目申报单位将相关材料直接提交给市商务委行政审批大厅初审。
(四)项目入库。经初审申报材料齐全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对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或项目申报单位提交到市商务委行政审批大厅(收件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南滨路162号能源大厦2栋;联系人:唐丹、龙永雪;联系电话:62661008、62661099)。
(五)项目评审及公示。市商务委按规定及程序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