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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首批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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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发布日期: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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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科技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2021年首批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本次全省拟新建20家左右省技术创新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主体

省技术创新中心围绕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组织开展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研发,着力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受制于人的问题,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为支撑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引领。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主体须为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水平位居全省前列的行业龙头企业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优先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以独立法人实体申建省技术创新中心。

二、建设领域及方向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我省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优先在新兴、急需、特色产业领域布局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注重培育具备冲击国家级创新基地实力的技术创新中心,打造区域技术创新高地。2021年首批重点在新能源(碳达峰和碳中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高端化工、生物技术等领域的30个方向布局建设(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省技术创新中心须符合建设领域及方向要求;

(二)申报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须满足《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鲁科字〔2017〕167号)和《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鲁科办发〔2020〕34号)等相关条件要求。(建议以上政策可参考: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18/10/12/art_103589_7506222.html和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0/12/8/art_103585_10105854.html)

四、推荐方式

市科技局作为主管部门,负责推荐济南市区域内的的拟建省技术创新中心。驻济省直单位可直接向省科技厅行函推荐择优推荐。请各有关单位编制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2),在线填报并报送纸质材料,同时报送推荐汇总表(附件3)。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申报,单位法人或者单位法人设定的云平台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后,找到网上大厅-平台-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二)网上申报提交时间为2021年6月4日14:00—2021年6月11日17:00,逾期无法提交及修改。

(三)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建设方案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依托单位、拟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名称、领域、方向,一式4份。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6月12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A座718办公室,逾期视为无效。同时,建设方案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gxqlrb@jn.shandong.cn。

联系电话: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66608803

高新区发改和科经部科技办 88875156

附件:

附件1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2021年首批建设领域及方向.docx

附件2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docx

附件3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doc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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