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各区(市)民政局:
为做好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民政部办公厅《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省民政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二、资金性质
项目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三、资助类型
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用于资助地方性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金不超过40万。
四、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五、项目申报
(一)申请
请符合条件并有申报意向的社会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项目专栏(www.chinapo.gov.cn)或久其软件官方网站服务支持下载专区(www.jiuqi.com.cn),下载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和使用说明,按照填报说明完整填写并导出电子申报书。每个社会组织只可申报一个C类项;如不同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的,最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评审
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评审相关规定,市民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排序报省民政厅,审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符合申报条件的要对照项目实施方案,认真谋划,科学设计,确保项目可行性。
(二)获得立项的社会组织根据项目资助范围,严格资金管理,严格进度管理,规范、高效、透明执行项目。
(三)项目申报书为项目实施的格式合同,申报单位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严肃性。对违法规定使用项目资金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请有申报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将申报材料填报至申请网站并导出JIO格式申报书电子文件,于7月28日(星期三)17:00前将JIO格式电子申报书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青岛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邮箱(mzetflc@qd.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社会组织名称+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附件:1.《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指南(社会组织)
青岛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1日
(联系人:赵军,联系电话:857955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