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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东营市“优势产业+人工智能”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20-2022年)》和《关于促进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东政办字[2021]14号),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优势产业+人工智能”及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东营市“优势产业+人工智能”及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认定办法》(东工信发[2021]10号)明确的范围、标准和条件,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积极织申报。
二、2020年已认定的市级智能工厂,不得再次申报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已认定的数字化车间项目申报智能工厂的,需提供认定以来新增硬件、软件投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园区、企业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按规定顺序和格式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四份,于8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经济发展部A座441房间。
联系电话:(0546) 8308067
邮箱:dykfqjfj@dy.shandong.cn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2021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