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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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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沾化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地区:山东省/滨州市 发布日期: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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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滨科字〔2021〕27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1.沾化区行政区域内的居民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均可申请高企认定。

2.2018年认定的高企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后再提出认定申请。

企业更名申请务必于2021年5月26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并报送至区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时间安排

今年分三批受理企业申报材料,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5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第三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请申报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申报批次。

三、认定申报程序

1.自我评价。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三部分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注册填报。申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

https://fuwu.most.gov.cn/),实名认证通过后开展后续申报工作。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3.网上提交。企业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按系统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扫描务必清晰、完整、规范,需签字盖章处不可漏项),并及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完成网上填报。

4.纸质材料提交。企业通过“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一致,并本着“与认定条件紧密相关”的原则,尽量简明扼要,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6)。按照属地原则,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区科技局审查。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5.材料审核。区科技局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按要求对申报材料中知识产权、近三年项目研发活动和成果转化情况、2020年度的科技活动人员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等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见附件7,单独报送,勿装订在企业材料中)。同时,要切实做好现场审查工作,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一律不得推荐上报。加强与当地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对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审核把关。

6.汇总推荐。区科技局完成审核后,组织指导企业修改完善材料,按程序正式行文推荐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通过审查后,统一推荐上报。

四、有关要求

1.企业对申报材料合规性、真实性负责。高企评审采用网上评审方式,企业应规范、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上传网络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保持一致。企业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省、市高企认定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失信行为记录。请申报企业慎重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填报申报材料,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中介机构应严守职业规范。中介机构应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省认定办根据《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

3.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各企业务必按时间节点要求将材料报送区科技局,由区科技局会同财务、税务部门。

材料报送地址:沾化区金海五路49号405室

联系人:田晓波 张倩

联系电话:8192590  手机号:15054382140

 

附件:滨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材料

 

 

沾化区科技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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