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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淄博市大企业平台化标杆(培育)企业及平台型领军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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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地区:山东省/淄博市 发布日期: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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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为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绿色、动能转换优存量,着眼未来、高端引领扩增量的工作思路,促进新经济生态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大企业平台化转型企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大企业平台化标杆(培育)企业、平台型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工商注册、税务解缴关系、统计关系在高新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89月至20218月)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纳税和信用情况良好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大企业平台化标杆(培育)企业

1、经济指标

企业2020营业收入规模必须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大型企业营业收入规模标准。

2、平台化指标

平台化指标包含5项,其中一项为必要条件。参与申报大企业平台化标杆(培育)企业,除满足必要条件外,至少还要符合其它四项条件中的两项:

1)具备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必要条件)

企业综合能力强,在所在行业/领域具备较强的影响力及带动能力。

2建设相关创新创业载体

创新创业载体指的是大企业所创建的资源共享、技术研发共享、孵化服务管理、创投服务等相关创新创业载体,包含实体及非实体两类载体(企业符合以下其中之一皆可):

实体载体:科创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创新相关载体;预孵化器(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创业园、科技园、产业园、创业服务中心、创新中心、创新与育成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孵化中心、科技生态城、企业社区、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加速器、双创示范基地等创业孵化相关载体;

非实体载体:工业互联网平台、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云服务平台、开源服务平台等对外开放共享的非实体平台。

3)开展对外合作

大企业与外部组织机构(如外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行业基金会等)组成合作伙伴关系,并推动相关方的优势资源互补。

4)具备创新创业鼓励机制

大企业建立创新创业相关的鼓励机制,如,成立创新创业相关部门、制定内部创新创业激励机制、设立创新创业奖励金等,或其他与创新创业相关的激励机制皆可。

5业务跨界布局

大企业积极与新兴行业或新技术领域进行跨界融合,催生出新业态和新模式。

(二)平台型领军企业

1、经济指标(满足条件之一)

①2020年工业企业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纳税不低于5000万元;

②2020年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纳税不低于3000万元;

市(估)值30亿美元以上。

2、创新指标

企业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属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或牵头成立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不低于3%

3、平台化指标(满足条件之一)

企业建有孵化器、研发众包平台、专业园等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面向内外部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创新链、资金链、产业链资源,投资或孵化5家以上创业企业(项目);

企业通过构建产业互联网平台,能够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中小企业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生态,促进平台经济新模式新业态新企业发展,投资或孵化1家以上新经济种子(包括瞪羚类、独角兽类、哪吒类)企业。

 、申报材料

(一)申报淄博大企业平台化标杆(培育)企业需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即可;

2、企业近3201820192020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后迁入区内的企业,在本地的指标数据不足三年的,可提供迁入前的经审计的数据进行申报;

3、淄博大企业平台化标杆(培育)企业申报表及真实性承诺书;

4、企业基本情况介绍、综合实力及行业影响力的客观描述;

5、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的相关材料;

6、对外开展合作的相关支撑材料;

7、创新创业激励机制的相关材料;

8、业务跨界布局的相关支撑材料;

9、其他可以支撑企业申报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淄博平台型领军企业需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即可;

2、企业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后迁入区内的企业,在本地的指标数据不足三年的,可提供迁入前的经审计的数据进行申报;

3、平台型领军企业申报表及真实性承诺书;

4、研发创新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研发平台、人才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等;

5、与孵化企业相关的证明材料。

注:企业根据实际满足的条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即可。

、评选结果应用

(一)依托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为综合评价排名前6名的企业制定平台化转型定制方案,并提供一对一的平台化转型深度赋能服务;

(二)参与此次申报获评的平台型领军企业和大企业平台化标杆企业,2021年(含)以后成功孵化出新经济企业(国家、省、市认定的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可享受新经济十二条中大企业平台化的相关扶持政策。

、有关要求

)各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客观真实填报。

)各申报企业请于9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报送科工信局资配科(火炬大厦1514

附件1:淄博大企业平台化标杆(培育)企业申报表

附件2:淄博平台型领军企业申报表

附件3:企业情况真实性承诺书

 

联系电话:3583669

 

 

高新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831   

附件1、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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