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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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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发布日期: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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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详情

各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快重大科技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引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实施办法》(济科发〔2020〕37号)精神,现启动高新区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补助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采取线下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在济南高新区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申报补助时未列入不良信用企业名单。

  2.2020年11月5日以来,申报企业作为全市第一家企业,首批次购买使用经市科技局备案并在有效期内的重大科技创新产品。

  3.购买使用的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须列入济科发〔2021〕32号文件公布的2020年度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备案名单。

  三、申报材料

  1.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补助政策申请表(附件1);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申报企业“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证明;

  5.首购首用的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备案证明;

  6.首批次购买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合同复印件;

  7.首批次购买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发票复印件;

  8.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补助政策申请承诺书(附件2);

  9.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10.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

  四、申报要求

  1.高新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自愿申报。

  2.所有申报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请于9月29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园区。一并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所有申报材料的PDF扫描件和WORD或Excel文件,按照“序号-材料名称”分别命名)。电子版报送园区的渠道可与园区沟通,U盘报送或与园区电话沟通获取电子邮箱均可。

  4.各园区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书面申报推荐汇总表(即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园区公章,请于10月8号11:00前将申报材料和申报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发改科经部科技办公室(管委会A座713)。

  五、联系方式

  各园区: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89017715

  创业服务中心:88871651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68975016

  智能装备发展中心:68975395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88871562

  创新谷发展中心:86527779

  高新区发改科经部科技办:88875156,88238662

  高新区发改科经部科技办邮箱:gxqkjbgs@jn.shandong.cn

  

附件1: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补助政策申请承诺书.docx

附件2: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补助政策申请表.docx

附件3:申报汇总表.xls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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