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1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1〕249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网络集成创新、平台集成创新、安全集成创新、园区集成创新4大类17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2)。其中,本试点示范所涉及的园区是指地理范围清晰、产业相对集中、地市及以上级别管理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工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
2.申报主体应在我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3.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须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附件3)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区(市)高度重视,紧紧围绕试点示范内容,认真组织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每个区市限报两家,市直企业可直接报送,每个企业限报1项。
2.申报书(附件3)封面推荐单位请填写“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材料需双面打印并胶装,盖骑缝章。
3.请于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光盘)及项目汇总表(区市盖章)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机关1号办公楼427室)。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miit.gov.cn/jgsj/xgj/wjfb/art/2021/art_1bc1051531f34272bdd66cfa66025425.html)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日
(联系人:王茂垚,电话:85913081,15615622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