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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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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发布日期: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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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详情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高技〔2021〕968号)、《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市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21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请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牵头单位应为济南高新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参与单位与其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协同性。

(二)申请单位具有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水平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等制度。

(三)拟申请省工程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科研场地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名。

(四)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五)优先支持拥有市级工程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的单位牵头申报。

二、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2021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企事业单位,于11月30日(周二)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版光盘4张,光盘内容应包含:PDF格式申报材料、Word格式评价数据表及附表、Excel格式基本情况一览表,其中PDF格式电子版压缩后不超过50M,Excel格式基本情况一览表仅需提供电子版。)一并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A座621室。

联系人:姬婧

联系方式:88871757

附件:

附件1.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鲁发改高技(427号)】.docx

附件2.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x

附件3.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doc

附件4.《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指标解释.doc

附件5.《评价数据证明材料》及有关说明.doc

附件6.申报2021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一览表.xlsx

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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