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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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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 发布地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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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详情

马尔经商〔202292

各工业企业:

按照《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1293号)及工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2021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的政策兑现工作,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

按照项目资金下达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帮扶县乡村振兴建设。支持农产品加工、农机装备、乡村振兴信息化建设等领域,重点用于农产品加工加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不能用于基础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建设、企业业务技能及人才培训、特色产品市场开拓和展览展销等方向。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申报条件

1.企业在马尔康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2年以上(含2年)的企业。

2.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且经营行为均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要求。

3.具有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或服务的场地、人才、设施,具有健全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失信人记录。

4.企业积极服从行业管理,及时按市经信局、市财政等部门的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和生产运行及企业财务信息。

5.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社会信用良好,无偷漏税、不良信贷、拖欠薪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等记录。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在近2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

6.项目已开工建设或已实施完毕,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7.具备推进乡村振兴和带动群众增收潜力大的项目,可以通过解决就业、原材料收购等形式,争取带动更多农户增收。

   注:企业申报的原则是已备案项目,优先考虑已经完工或者在20229月前能完工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未发生安全、环保等事件,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省州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要求。

(二)申报资料

1.马尔康市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封面)、马尔康市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证件复印件。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实施方案,土建及构筑物项目清单、主要设备采购清单、项目施工进度表,项目资金构成和资金来源,效益分析,投资进度)。

4.经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5.项目支付凭证、施工照片(彩色)等证明形象进度的材料。

6.技改类项目需提供技改备案文件。

7.申报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企业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8.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对上述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申报材料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及个人签章。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截止时间。项目申请单位于2022531日前,将相关申报资料提交县经信局审核。

(二)材料报送。项目申请单位按照材料报送要求及附件格式,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三)项目评审。市经信局在项目征集结束后,将对征集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市经信局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并向州经信局提交项目评审请,组织省级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等工作。

(四)项目公示。项目评审结束后,市经信局将评审结果及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在市人民政府进行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按照公示方案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向企业兑现项目补助资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田芬              联系电话:0837-2831157

马尔康市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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