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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授权资助-2021年四川天府新区专利奖、商标奖等6类资助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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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发布地区:四川省 发布日期: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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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专利授权资助-2021年四川天府新区专利奖、 商标奖等 6 类资助项目申报
核心内容

一、2021年度获得的中国(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500元。

二、支持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发明专利,在美国、日本、韩国、欧洲专利局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给予专利权人2万元资助;在其他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给予专利权人1万元资助。

三、专利授权资助限额中国(含港澳台)专利授权资助限额为企事业单位每家每年50万元,其他申请人每家(每人)每年25万元;每个涉外专利项目最多支持向2个国家(地区)的申请,资助限额为企业每家每年最高20万元,其他申请人每家(每人)每年10万元。

扶持条件

一、申报对象

(一)在直管区内注册登记且解缴税务关系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服务直管区发展的上级事业单位,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直管区的个人。多个专利权人的,由第一专利权人提出资助申请。个人申请资助的,需权利人本人办理,本人不办理的,视为放弃申请资助。

(二)有《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鼓励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若干政策》第四条规定的有不予资助情形的,不得申报。

二、资助范围

经授权的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归属地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授权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9日,对授权后的发明专利采取补助形式进行资助。

申报材料

一、国内发明专利(含港澳台)资助所需申报材料

(一)个人

1.《四川天府新区专利资助申请表》;

2.《四川天府新区专利资助明细表》;

3.发明专利证书及授权专利公告首页复印件(港、澳、台地区的专利提供);

4.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复印件(港、澳、台地区的专利提供);

5.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发票复印件;

6.居民身份证及本人成都区域内银行卡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至同一张纸(2份)。

(二)单位

1.《经费拨款通知单》,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2.《四川天府新区专利资助申请表》;

3.《四川天府新区专利资助明细表》;

4.发明专利证书及授权专利公告首页复印件(港、澳、台地区的专利提供);

5.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复印件(港、澳、台地区的专利提供);

6.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发票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8.企业注册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个季度(或近3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9.授权委托书;

10.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其他相关材料,如企业更名后需提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所需申报材料

(一)个人

1.《四川天府新区专利资助申请表》;

2.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中文译本;

3.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及中文译本;

4.授权专利公告首页复印件及中文译本;

5.通过PCT途径申请的,提交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复印件;通过非PCT途径申请的,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复印件;

6.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票据复印件;

7.居民身份证及本人成都区域内银行卡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至同一纸(2份)。

(二)单位

1.《经费拨款通知单》,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2.《四川天府新区专利资助申请表》;

3.《四川天府新区专利资助明细表》;

4.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中文译本;

5.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及中文译本;

6.授权专利公告首页复印件及中文译本;

7.通过PCT途径申请的,提交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复印件通过非PCT途径申请的,提交国家知产权局出具的向外国家申请专利保密审意见通知书复印件;

8.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票据复印件;

9.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0.企业注册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个季度(或近3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11.授权委托书;

1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其他相关材料,如企业更名后需提供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完成项目申报书,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同电子格式(word 版本和 PDF 版本)一并报属地街道市场监管所。申报材料最长不得超过 20 页,专利授权、注册商标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不装订,其他材 料需双面装订。

二、各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对符合条件的签署 书面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各街道统一汇总辖区内各单位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及 电子格式版本,报送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方式

一、申报单位报送材料地址

(一)华阳街道市场监管所(地址:华阳街道华新街华文巷 27号,联系人:龚成    联系电话:62738565)

(二)万安街道市场监管所(地址: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 669号,联系人:朱莉红    联系电话:62731440)

(三)正兴街道市场监管所(地址:正兴街道秦皇寺西街 107 号, 联系人:张海      联系电话:61098488)

(四)兴隆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所(地址:兴隆街道保水街 9号,联系人:徐秀      联系电话:85615828)

(五)煎茶街道市场监管所(地址:煎茶街道煎茶溪上街 87 号, 联系人:任美霞   联系电话:89161011)

(六)新兴街道市场监管所(地址:新兴街道白沙街 39 号,联 系人:徐晶晶          联系电话:85613010)

(七)永兴街道市场监管所(地址:永兴街道丹土庙街 44 号, 联系人:夏琳          联系电话:85840235)

(八)籍田街道市场监管所(地址:籍田街道新华路一段 26 号, 联系人:夏芳       联系电话:62734023)

(九)太平街道市场监管所(地址:太平街道政府街 999 号, 联系人:黄燕            联系电话:85663004)

二、各街道报送材料地址

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 2028 号石化大厦 1615 号;联系电话:85671258,68772602;联系人:王妍芳、邱月。

三、咨询电话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管处  联系人:余老师、苏老师   电话:028-69000893、028-69000891。


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四川天府新区专利奖、 商标奖等 6 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天市监发〔202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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