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充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科研院所、相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专利的通知》(川知促办〔2021〕65号)《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四川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知促发〔2021〕52号),为认真组织做好中国专利奖和四川专利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专利奖
(一)申报条件。
1.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二)组织申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高质量的专利项目,申报单位要对提供的材料认真审核和负责,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认真填写《国家专利奖推荐函》(见附件1)和《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专利汇总表》(见附件4)。各科研院所、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申报高质量的专利项目,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和负责,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并对本单位申报的中国专利奖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认真填写《国家专利奖推荐函》(见附件1)和《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专利汇总表》(见附件4)。
(三)材料报送。
1.《国家专利奖推荐函》1份(加盖公章的纸质件PDF文档),格式见附件1;
2.《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专利汇总表》1份(word文档和加盖公章的PDF文档),格式见附件4;
3.项目资料1份(纸质件和电子档),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格式详见附件1里的《材料确认表》)
(四)其他事项。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2021年修订版)、《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2021年修订版)等材料表格请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二、四川专利奖
(一)申报条件。
凡南充市行政辖区内在申报日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专利,符合《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川办发﹝2019﹞58号)申报条件及规定的专利权人和企事业单位,可参加四川专利奖评选。
有下列以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四川专利奖。
1.失效专利或者被宣告无效的专利;
2.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
3.已获得往届四川专利奖和2020年度四川专利奖评审结果名单公示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适合给予激励的。
(二)组织申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高质量的专利项目,申报单位要对提供的材料认真审核和负责,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认真填写《四川专利奖推荐函》(见附件2)和《2021年四川专利奖参评专利汇总表》(见附件5)。各科研院所、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申报高质量的专利项目,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和负责,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并对本单位申报的中国专利奖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认真填写《四川专利奖推荐函》(见附件2)和《2021年四川专利奖参评专利汇总表》(见附件4)。
(三)材料报送。
1.材料格式。申报单位要认真填报《四川专利奖申报书》(见附件3),准备有关附件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6),形成申报材料,并按照一个参评专利一本装订成册;
2.《四川专利奖推荐函》1份(加盖公章的纸质件PDF文档),格式见附件2;
3.《2021年四川专利奖参评专利汇总表》1份(word文档和加盖公章的PDF文档),格式见附件5;
4.电子文档。每个参评专利一个文件夹,以“申报单位名称+专利名称”命名,内存放“申报书”和“附件”。申报书为word文档格式,以“申报单位名称+专利号”命名;有关附件证明材料统一制作为一个PDF文档,以“附件”命名。
(四)其他要求。
1.一个专利实施项目只接受一家参评单位进行申报。参评专利由专利权人自主实施的,参评单位为专利权人;参评专利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由其中一个专利权人作为参评单位申报,并附所有专利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参评专利由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单位和专利权人商定其中一家作为参评单位申报,并附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
2.参评单位在申报参评专利时,应一项专利填写一份《四川专利奖申报书》(见附件3)。
3.参评单位应对填写的材料认真审核和负责,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报送材料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将各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建立两个文件夹,以“国家专利奖+县区名称”和“四川专利奖+县区名称”命名。各科研院所、相关企业将申报资料建立两个文件夹,以“国家专利奖+单位名称”和“四川专利奖+单位名称”命名,统一发送至邮箱:nczscqzx@163.com。
(二)报送时间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研院所、相关企业于2021年9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南充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丰登路215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16室
联系人:潘昱帆
电话:15884700763
电子邮件:nczscqzx@163.com
附件:1.中国专利奖推荐函
2.四川专利奖推荐函
3.四川专利奖申报书
4.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专利汇总表
5.2021年四川专利奖参评专利汇总表
6.四川专利奖附件证明材料要求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