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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详情
高新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发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各方面加大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的投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通知》中的支持范围和申报要求,准备所需的相关材料。
2.请各相关企业于2021年10月25日前按《通知》有关要求完成项目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联系人:赵绍霖 电话:81162256)
西安高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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