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名称 | 2022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 |
核心内容 | 2022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 |
扶持条件 | 第六条 申报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营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 (二)运营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在运营管理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与服务内容配套的服务仪器(设备)、设施、场所。 (四)主要服务中小企业,具有服务功能或组织带动服务资源能力,能满足中小企业共性服务需求,对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力。 (五)运营单位有一定经济效益,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年度服务本市中小企业达到一定数量(见下表),且企业满意度在 80%以上。 (七)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完善的质量保障措施;提供一定的公益性服务;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有一定的创新或开发新产品的能力。 (八)有相应的专业人员,从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 80%。 |
申报材料 | 一、运营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 (一)申请报告封面。 (二)《2022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汇总表》或《2022年度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1或2)。 (三)《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材料(申请表见附件3或4;申报承诺书样式见附件6),提供的服务活动情况应包含公益性服务开展情况。 二、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料 (一)推荐文件。 (二)《2022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汇总表》《2022年度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申报汇总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附件1、2)。 (三)运营单位申报资料。 (四)运营单位服务企业满意度调查表。 |
申报流程 | 一、申报程序 (一)运营单位向所在地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现场核实、初审后,推荐上报市经信局。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平台和基地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和现场核实,负责企业满意度调查,并填报运营单位服务企业满意度表(附件5)。 (二)市经信局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平台和基地进行现场核实,结合评审和现场核实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告2022年度平台和基地认定名单。 (三)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2年4月29日前将推荐文件(含附件1、2、5)、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胶装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报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政廷;电话:61881604。 |
政策文件 | 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