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各商贸企业:
按照《南充市商务局南充市财政局关于申报省消费中心城市2021年度实施项目的通知》(南商函[2021]113号)的要求,现将我区省消费中心城市2021年度实施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按照《四川省消费中心城市培育方案(2020—2022年)》及《南充市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支持提升服务消费、集聚消费资源、创新促销方式、建设新型商圈、发展夜间经济、打造步行街、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优化消费环境等7个方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支持方向,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5月后在建或新建项目,原则上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原则上顺庆城区内。
(三)同一项目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申报中央和省级各类财政资金。
(四)项目业主单位或所属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项目申报企业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四川)”“信用中国(南充)”网站“联合奖惩”栏目“失信黑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五)项目申报时间应于2021年6月16日前完成,超过时限一概不再受理。纸质文件统一A4纸打印装订成册,封面加盖申报单位鲜章报送区商务局市运股4份。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表(附件1)、省级消费中心城市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涉及投资金额的项目需附上协议文本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2021年),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年度建设目标、主要任务、预期绩效、建设项目具体情况、保障措施等。
(三)消费中心城市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附件:1. 2021年四川省消费中心城市项目申报表
2.省消费中心城市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承诺书
3.省消费中心城市项目申报指南
联系人:王静慧 电话:18602865402
南充市顺庆区商务局 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2021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