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项目申报>项目详情

大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申报指南

查看原文
申报结束 最高补助150万元
发文单位:大邑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2-01-14
项目详情
申报详情

大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申报指南

来源:大邑县联社 点击次数:7 发布时间:2022-01-14 16:13 字体:【字体:

           大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总社、省社关于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的有关要求及《2022年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村级基层社建设项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精神,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降低农户生产成本,助力提升农产品品质和农产品保供能力,推动筑牢“米袋子”“篮子”基础。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重点扶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托管服务,延伸产业链条,更好将小农户带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围绕大力推广多种托管服务方式,发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统防统治等托管服务,实施区域带动小农户、农民合作社等的补助资金或面积比例不低于60%。
二、财政资金支持对象
社会化服务主体应是拥有能够完成作业任务的各类作业机具、配套设施及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的基层供销社,能够为我县水稻种植户提供关键环节或全程服务。补助资金原则上补助社会化服务主体,坚持让服务对象、小农户受益。农业生产社会服务项目支持对象,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从业经验,服务能力(含联合服务能力)不低于承担项目面积。内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齐全,机具登记台账、作业服务账目、财务制度健全。大型农机具应符合农机安全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农机驾驶员要持证上岗。
2. 没有恶意扰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价格的行为。
三、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建设内容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主体为供销社全资或控股的社有企业或基层社(含村级基层社);或供销社持股在34%以上,且为第一大股东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社社有企业、基层社(含村级基层社)根据当地产业、托管服务市场发展实际,开展作物生产薄弱环节或关键环节的托管服务;开展全托管服务的,需要同时包含耕、种、收、防四个环节。
四、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及标准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2022年全我县任务为完成生产托管服务面积1.15万亩以上。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扩种大豆的可放宽比例,总额不超过150元);对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 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
五、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3月-2022年12月
六、申报步骤
(一)服务主体自主申报
凡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业主,带上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及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如机具清单等),并完成附件1、2、3、4(附件3需提供电子档),于2022年1月20日前到大邑县桃源大道66号5楼A区大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进行申报。  
联系电话:028-88222725
(二)确定实施主体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生产主体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从申报单位中优先选择服务质量较好、服务能力较强和农民满意度高的服务主体提供服务;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1家第三方数字技术平台供应商对本项目四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环节的服务交易和过程进行管控。
(三)签订服务合同。由大邑县农业农村局与任务实施主体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质量、补助标准、任务验收确认等。
(四)任务认定。服务主体需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在服务过程中要填写服务日志,详细记录作业对象、面积、地点,服务结束后需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所在地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须通过第三方数字技术平台进行线上服务交易,留存服务对象、农田空间位置、农田面积、交易金额、服务质量等信息数据。
(五)资金拨付。服务任务完成后,服务主体向大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供服务对象所在地村委会、乡镇(街道办)签字确认的相关资料等,并提供第三方审计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审计报告。大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照签订的服务合同、验收资料,依据第三方数字技术平台提供相关数据信息,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并进行验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大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
    特此通知

附件:1.《承诺书》
       2.《大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报表》
       3.大邑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服务项目生产主
体明细表
4.X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XXX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板)






附件1
承 诺 书

大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为严格涉农项目建设操作规范,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服务主体),于      年   月   日申报大邑县2022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对本申报主体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做出以下承诺:本服务组织自愿接受县农业农村局监督,坚决按照县农业农村局各项要求完成作业,全程服务接受数字技术监管,利用数字化技术平台与服务对象进行交易等,做到让服务对象受益。如弄虚作假:退回项目补助资金;取消各项涉农补贴资格,列入补贴黑名单;承担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法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大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报表

基本
条件 单位名称 成员数(人)
地 址 带机入股人员
注册时间 注册号
农业机械(台、套) 类别(燃料类型) 驾驶证(个)
法人代表姓名 电话

作业
能力 评选项目 具体内容
水稻作业服务能力(亩)
机具设备拥有情况(台)
硬件
设施
办公场所(平米)
库棚、维修场所(平米)
办公设备、服务车
优先
条件

申报服务
内容 机耕        亩,市场价       元/亩,服务价格      元/亩,实施时间:

统育秧      亩,市场价       元/亩,服务价格      元/亩;实施时间:

机防        亩,市场价       元/亩,服务价格      元/亩;实施时间:

机烘        亩,市场价       元/亩,服务价格      元/亩;实施时间:                                                     
备注:申报服务内容,服务主体只选择自身可以完成服务环节;粮食烘干机的需注明燃料类型。



附件3                 大邑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服务项目生产主体明细表
                                                                   

单位名称:(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生产主体
名称 主体
类型
法人 地址(**镇或街道**村**组) 选择服务类型 生产主体确认(签字) 备注
秸秆机械化旋耕还田(亩) 水稻硬盘育供秧
(亩) 水稻病虫害防治(飞防)(亩) 粮食机械化烘干
(亩)










合计


附件4

XXX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XXX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方案
(参考版)
 
一、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实施主体成立时间、现有农机具数量(台、马力)、从事的主要服务产业和环节、服务能力,近两年开展服务的情况。
二、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拟带动当地农户集中连片发展现代农业及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情况。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包括补助什么作物品种、哪几个关键环节和内容、标准、面积、比例等,以及涉及到的乡镇、时间任务节点安排等。
(二)制定标准。托管服务应达到的标准。
四、工作措施
主要包括项目组织工作的落实、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等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热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