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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自贡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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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地区:四川省/自贡市 发布日期: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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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四届自贡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
通    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场监管局,有关企业:
        根据《自贡市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引导和激励企业追求卓越绩效,加强质量管理,深化质量强市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第四届自贡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第四届自贡市政府质量奖新获奖企业不超过4家,已获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符合条件可继续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符合产业、环保、质量等方面的政策,并依法取得商标注册证书。
(二)生产经营规模、主要技术、经济效益、服务质量指标在全市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在全省、全国同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产品或服务质量在近3年国家、省、市级质量监督抽查中全部合格,连续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设备、安全、环境保护、卫生等事故和用户集中投诉,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近3年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或其他有效质量管理模式3年以上,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全市同行业先进水平。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将申报材料交至市级行业部门、行业协会进行推荐,由推荐单位在申报材料中加具推荐意见。
(二)企业及时将申报材料交至所在区县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所在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核实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经审核合格的,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7月31日前推荐报送至市质量强市办。          
(三)市质量强市办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形成政府质量奖参评企业名单进入评审程序。
四、材料要求
(一)《第四届自贡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1式3份,同时提交1份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材料内容统一采用白色A4纸,4号字体双面打印,沿长边装订,不要采用硬皮材质。
(二)申报材料中的自我评价报告应对照评审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编写。使用的数据、所获证书、资质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中的数据、资质应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企业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四)《第四届自贡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等相关资料可在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10.56.2.3:8080/web/-sgsj/dep_tzgg)网站下载。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自贡市政府质量奖是全市在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各区(县)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本地区大力宣传,提高各个部门、各类组织、社会各界的质量意识和参与自贡市政府质量奖评定活动的热情,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6月30日前,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将本辖区动员申报情况报市质量强市办。
(二)严格审查,确保质量。做好审查把关。各市级行业部门、行业协会和区县市场监管局要按照相关条件和规定,认真做好审查和推荐工作,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代表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高水平的企业参加自贡市政府质量奖评定。
(三)程序规范,遵守纪律。各市级行业部门、行业协会和区县市场监管局在宣传动员、受理申报、审查把关等环节中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遵照相关条件和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侯富华   联系电话:0813-2988907
        电子邮箱: 946063775@qq.com
 
        附件:第四届自贡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
                                         
 
自贡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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