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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和省、市民宗委工作安排。自治县民宗局对申报单位及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拟推荐以下单位作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示范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茗新村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月28日至3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在3月4日17:00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峨边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信函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核查线索。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5222512
电子信箱:247926502@qq.com
通讯地址: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县街28号508室
峨边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