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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财社〔2019〕146号)文件要求,经社区申报、县就业局初审,我县叙永镇南城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5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符合申报2022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条件,拟进行补贴。现特向社会进行县、镇、社区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1月25日至1月31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830-6227045(叙永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
0830-6226913(叙永县就业局就业股)
附件:2022年叙永县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人员公示名单
2022年叙永县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人员公示名单.xlsx
叙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2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