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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井研县“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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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最高补助2000元
发文单位:井研县农业农村 发布地区:四川省/乐山市 发布日期: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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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1—1218号)及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川农发〔2021100号)要求,我县拟在千佛镇瓦子坝村、宝五镇五龙场村实施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5个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改造后项目区实现三通一平(交通干道与田间作业道路相通、田间作业道路与地块互连互通、灌排沟渠与河道贯通和地块平整),显著改善农业机械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业机械适应性,达到旱涝保收、宜机作业,大中型农业机械地块通达率100%千佛镇瓦子坝村、宝五镇五龙场村每个项目区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200亩,集中连片总面积在1000亩以上。

二、资金规模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18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奖补资金50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1170万元以上。

三、补助标准

根据项目改造内容,省级奖补指导标准为三类:

(一)地(田)块连通,每亩补助不超过1000元。

(二)缓坡化旱地改造,每亩补助不超过1500元。

(三)水平条田、水平梯田和坡式梯台旱地地块改造,每亩补助不超过2000元。

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省级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井研县辖区内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

(二)申报要求。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二是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高,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

五、申报原则

农田宜机化改造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先建后补的原则,实行奖补包干、差额自筹、竞争申报、谁用谁建的灵活有效机制。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1—1218号)要求,牵头做好项目的申报审查、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和奖补兑现等工作,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建设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度和质量。

(一)申报。申报主体自愿申请并报送项目相关镇,由项目镇初步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申报资料纸质件和电子件于81310时前报井研县农业农村局。

(二)评审。县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资料纸质材料后于820日前对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筛选出符合要求的项目实施主体。  

(三)公示。经评审后的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在井研县政府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四)下达。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实施主体,发放实施主体中选通知书。

六、具体要求

(一)材料报送。2021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申报书、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送时间。202181310:00前。

(三)报送方式。相关单位申报材料纸质件5份,并报送电子件。

(四)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项目申报联系人:曾成;联系电话:15082240400

 

附件:1.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1〕—1218号).pdf

           2.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川农发〔2021〕100号).pdf

 

 

                        井研县农业农村局

                                                         2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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